密云水庫防災減災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鼓樓街道沙河冷庫地塊安置房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1.建設單位:北京市密云區(qū)水務局
2.項目基本概況
規(guī)劃總用地面積約45434.135m2,其中規(guī)劃R2二類居住用地約32829.075m2,G1公園綠地約7530.997m2,S1城市道路用地約5074.063m2。根據調查了解,調查地塊用地歷史主要為北京密云云煤工貿有限公司生產辦公用地、密云冷庫和空地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2019年12月17日)及《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2年9月23日)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前應對原場地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因此,受北京市密云區(qū)水務局委托,我單位對調查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3.調查結果
(1)初步調查階段,在調查范圍內布設30個土壤采樣點,4眼地下水監(jiān)測井。獲取調查地塊內有代表性土壤樣品114件(含11件平行樣品)、地下水樣品5件(含1件平行樣品)送實驗室檢測。
(2)綜合土壤及地下水檢測結果分析,土壤檢測指標均不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地下水檢測指標不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
(3)本項目無需啟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調查地塊調查工作到初步采樣階段(技術路線第二階段)結束。
(4)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可接受。
公示:密云水庫防災減災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鼓樓街道沙河冷庫地塊安置房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pdf